行业新闻

企业展厅,多媒体展览,虚拟现实VR,展馆展示

司法局法制文化展厅建设方案(司法局法制主题展厅策划方案)

多媒体展厅概况 2022年07月07日 行业新闻 190 0

今天给各位分享司法局法制文化展厅建设方案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司法局法制主题展厅策划方案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微信号:373946054
添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本文导读目录:

如何加强本部门,本单位法治文化建设

创新机制,夯实法治文化建设基础。法治文化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具有公益性、群众性、社会化和经常化的特点,必须要在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机制创新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一是强化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真正将法治文化建设列入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六五”普法、平安建设、社会管理创新、文明和谐社区评比和党的建设等整体规划中,同重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要建立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协调,宣传、文化、广电、新闻部门等单位共同参与、各司其职的组织领导体制,形成条块结合、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要完善领导责任机制,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形成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积极抓、其他条口协同抓、各个社区自觉抓、列管单位配合抓的工作机制;二是落实保障。要将法治文化建设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专款专用。要将法治文化宣传过程自然生成的各种产业化资源充分开发利用起来,采用社会化、市场化运作等方式筹集法治文化活动经费,弥补经费的不足,实现法治文化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更大统一。要充分发挥地区普法讲师团、法制宣传工作者、法制新闻工作者、法律服务志愿者、法律明白人以及法治文艺骨干等人才资源优势,全方位、多角度地加强法治文化宣传,为法治文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保障。要注重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规律、工作推进方式及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等的研究探索,创新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式,不断增强法治文化的影响力和渗透力,为法治文化建设提供理论支持;三是整合资源。要立足地区实际,充分发挥区域优势,通过借势、借力、借脑、借资,不断动员各部门、发动全地区积极参与和支持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构筑“积极参与、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有序运行”的法治文化工作联动机制。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履行主管职责,充分发挥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职能,克服“小马拉大车”的消极心态,学会“借助外力”、“借船出海”、“借鸡生蛋”,凝聚各单位、各部门和各阶层力量开展法治文化活动,从而实现法治文化工作主体多元化、内容专一化、方式协同化、效益更大化,实现由“主演”到“导演”,由“独唱”到“合唱”的转变。

法院如何进行文化建设

1、要提高法院干警对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认识。

2、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核心是要加强法院精神文化精神建设。最关键的是要要加强对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实践,将司法核心价值观贯彻到干警言行之中,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之中,确保广大干警真正做到学与用、知与行相统一,让广大人民群众能真正感受到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的作风和形象。

3、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发挥廉政文化建设的“软实力”作用。

4、加强法院制度文化建设,实现法院文化的制度化、规范化。

5、加强法院物质文化建设,夯实基础。法院物质文化建设是保证法院完成各项工作的需要,是树立法制权威的需要,是进步法院治理水平的需要,同时也是进步工作效率的需要。

司法局法制文化展厅建设方案(司法局法制主题展厅策划方案)

求一篇关于法庭文化建设的论文!

法院文化建设存在的不足、困难及对策

摘要:在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的浪潮中,各地法院要怎样努力才能进一步扩大法院文化建设的成果,真正立足本地实际、借鉴经验、革故鼎新,发挥特色,把本地区法院的文化建设抓实抓好,从而真正打造好“法院文化”这一品牌,形成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的大格局?本文试总结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共同存在的两点宏观不足和八点具体困难,并给出提纲式的对策,以期对各地法院文化建设有所裨益。

关键字:法院文化 不足 困难 对策

当前,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全国法院各项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各地法院的文化呈现如火如荼之势。在这种形势之下,各级人民法院积极投身到法院文化建设中,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如河南巩义、山东东营、上海等地,尤其是地处边疆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所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值得借鉴。但是,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工作与当前迅猛发展的形势,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很多不适应的地方:有的法院对文化建设重视程度不够,缺乏有力的组织领导;有的法院文化建设缺乏主动,内容老套,毫无新意;有的法院对文化建设消极对待、引导不力…… 从总体上看,全国法院的文化建设还缺乏必要的统筹规划,缺乏整体推进的意识,还处在各自为阵,法院文化建设如何多管齐下,突破“瓶颈”,值得我们的理论和实务界深思。

一、当前全国法院文化建设面临的两点宏观不足

谈到个体法院文化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就必须从全国法院文化所共同面临的问题谈到,只有从宏观上对法院文化建设有一个总的认识,才能够避免“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的现象出现。笔者认为,当前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存在历史和现实两个方面的困难。

历史的困难在于:我们没有真正的法院文化的历史传统。中国作为一个具有五千年封建文明的国家,创造了丰富的中华文明和华夏文化,与此同时,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也缺失现代法治的历史渊源和积淀,到清王朝覆灭时,我国还没有形成现代意义的法院,法院文化更是虚无飘渺。人治社会、儒家文化的浸染让中国的法院文化在历史的尘埃中喑哑无语。虽然建国后尤其是我国“以法治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等方略的适时提出,为法院文化建设铺设了快车道,但是由于时间短、任务重以及当前外来思潮冲击等因素的影响,我国法院文化建设依然任重道远。

现实的困难主要来自法院内部:法院文化产生的土壤是法院,脱离了法院和法官来探究法院文化的不足,其结果必然是试图在沙滩上建盖坚固的大厦。首先,从法院的管理体制行政化问题上讲,我国的司法管理体制很大程度上实行以行政权为核心的行政化管理体制。法官的管理仍然带有很浓的行政色彩,姑且不论庭室领导的指令所蕴涵的强制物语权,单是法官的审判职称的评定与行政职务挂钩这一点,就值得质疑。在我国上下级法官遴选制度尚未真正建立的情况下,一名基层法院法官如果不担任行政职务,那么直到其退休也只能是一级法官。而直接进入高级法院、更高法院工作的年轻法官由于所处法院授予的行政职级的不同,可能很短的时间就能达到更高的法官等级。试想,在一个千军万马挤行政职务这一“独木桥”的法院,要试图让法官保持一个超脱、平和的心态来参与法院文化建设和司法精神的塑造必然是困难的。其次,从司法地方化的角度来看。由于地方行政掌控了法院的财物核拨等重要权限,法院乃至法官的切身利益与地方利益就有了割舍不掉的牵扯,出现了法院很大限度依赖地方行政的危险。正是这种危险,导致全国各地出现了地方政府给法院分配招商引资指标、抽调法院法官参加计划生育、烤烟生产等工作等怪现状。再次,从法官的非职业化角度来说,法官之所以为法官,即是这一职业本身的特殊性所决定。遗憾的是,法官的非职业化现象仍然比比皆是:虽然《法官法》实施已整整十年,但是法官的审判津贴仍可望不可及,实践中收入落后于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公务员;法官职业保障并未得到真正落实,法官在办案时稍有理解偏差,就会有很大的职业风险,例如广东法院的法官莫兆军被追究一案。法官的职业保障不到位,待遇的偏低,风险大,不足以使社会产生对法院的认同感,不足以形成法官职业本身的尊荣感,不足以吸引优秀的法律人才到法院工作,也就不足以产生我们期待以久的体现法律、法院、法官精神的优秀法院文化。

二、法院文化建设面临的八大具体困难及对策

问题一:重物质文化建设,轻精神文化建设。

现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院的物质文化建设搞得轰轰烈烈,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如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加大审判法庭的建设、购置新的办公设备,更新公务用车,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过去法院物质建设的落后现象。但是,很多法院正是在忙于改善物质条件的同时,却忽视了法院的精神文化这一“软实力”的建设,没有深刻认识到精神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认为精神是“花瓶效应”,是“务虚工程”,正是在这种错误思想的指引下,部分法院的法院文化建设了无踪迹,造成法院、法官主流文化和精神的缺失。

对策:法院是社会正义的守护神,是社会纠纷的最终裁判者,难以想象没有法院文化和法治理念的法院如何肩负起司法为民这一神圣职责。为此,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各个法院可以参照山东东营、上海等地文化建设的经验,并结合自身的实际,为自己所用。在另一个方面,同样是地处西部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法院文化建设的大潮中,积极整合资源,形成整体合力,从而达到法院文化建设的整体推进。云南高院的主要做法是:从整体上策划一个法院文化建设方案,由高级人民法院牵头,成立云南省法院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将各级法院的文化建设拟定一个实施纲要,指派各级法院由一名院领导具体负责,将法院物质文化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实施法院建设物质与精神的良性互动,用外在动力对全省法院文化建设进行助跑,在短短大半年时间里,取得了《以法律的名义》专题片、《云南高院赋》等一系列成果,掀起了全省范围的文化建设高潮,完成在西部法院文化建设的系统性领跑和推进。

问题二:法官业绩考评的不科学、不合理

现象:当前,部分法院法官的业绩考评缺乏一个科学化、系统化的评价标准,法官的考核依然是按照公务员考核的“德、能、勤、绩、廉”标准,但是在实际中,由于法官职业的特殊性,完全按照公务员考核的标准,还不能适应法院的工作考核效应甚至容易流于形式。这种考核标准,导致部分法官对无法不能对自己进行一个正确的定位,也不利于法院对法官进行一个正确的评价,而这种情况对法院文化的直接影响是法官对法院文化没有积极性,缺乏基于法官尊荣感、自豪感而产生的原动力。

对策:当前,无论是西部地区还是东部法院的法官都面临一个问题,这就是收入相对较低,工作压力大。要注意法院考评机制的量化和细化,将传统的“人管人”机制相“制度管人”的机制发展;要引导和培养法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要从肯定评价的前提定位出发激励法官崇德敬业;要改“相马”为“赛马”,大胆奖励那些公正廉洁、司法为民的、将法院文化精髓贯穿于日常工作中的法官,从而激发广大法官参与法院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同时,西部地区法院又有其特殊性,由于地理条件的限制(例如云南宁蒗等地有的地方办一个案件要步行一个星期),单纯用公务员考核标准或者要求象发达地区法官一样用结案数等指标来考虑是不现实的。西部法官业绩的考评应当借鉴发达地区的经验,但是又要与本地实践结合,积极建立一套符合本地法院审判工作和法官职业色彩的考评机制。

问题三:没有明确具体的法院文化建设方向和目标

现象:明确法院文化的目标和方向,是法院文化的发展的前提。法院文化的建设毫无目标,没有法院文化的科学定位,导致法院文化建设的随心所欲和盲目混乱。

对策:当前,放眼全国法院文化建设成效明显的法院,无一不是确定了明确发展目标。具体体现是根据本地的实际,总结出本院的预案训和院赋,并在此前提条件下在指定具体的发展措施。如河南巩义市人民法院提出了“忠诚、公正、奉献;厚德、清廉;自律”的院训。中国广大地区同样是一个具有丰富的文化底蕴,文化底蕴的深厚和广大法官对法律的奉献就是一个取之不竭的宝藏。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要从法律、法院、法官的角度出发,从本地的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广大法官无私奉献、公平高效的精神品质和群体精神,从而提炼出具有本地法院特色的法院文化目标,总结出溶汇着本地法院、法官热情的院训和院赋。

问题四:法院文化建设还没有形成合力,长效机制尚未形成

现象:当前各地法院文化建设还存在剃头挑子一头热的现象,还存在文化建设只是政治宣传、综合行政部门重视而审判业务部门不重视的现象。法院文化建设还不能做到多个部门形成合力,全体法官共同参与、长效建设机制共同构建的良好现象。审判人员中“合力”的文化建设意识还比较淡薄,认为只要把案件质量把好就是万能的错误思想还在占有很大市场。

对策:各省高院可以考虑组织一次专门的教育培训活动,以引起全省法官的广泛关注。各级法院党组要做到充分动员,保证做到法院全员参与先进法院文化建设。法院党组应当承担起领导职责,充分发挥干部管理部门、教育培训机构、调研宣传部门、行政管理部门、党团组织的职能作用,发挥资深法官和高学历人员的智力优势和资源优势,群策群力,使法院文化建设形成人员、制度等多种因素的合力,从而进一步构建起法院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

问题五:法院的学习宣传行政化、会议化和单一化

现象:法院的学习宣传是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途径之一。当前,部分法院的宣传学习仍然停留在读读文件、开开例行会议等传统的学习教育方面。这种方式的行政化、会议化和单一化,很难充分调动广大法官参与法院文化建设的热情,而这种方式更大的危险在于:可能将我们寄予极高期望的法院文化建设流于形式。

对策:学习宣传是靠职业化、理性化、德性化内在心理主动勃发并促进升华的。为此,我们的法院文化建设在宣传教育这一问题上,还要注意到:法官也是活生生的人,也有丰富的情感,我们不能将法官这一丰富的群体局限在僵化死板的模式中。所以,我们的法院文化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做的有血有肉、生动活泼,学习可以是经典阅读、电影观看、摄影采风、法官沙龙、法官博客的方式,前两年被称为法制类影视精品的《大法官》,其成功的重要原因就是人物形象鲜活,事迹生动感人。总之,要从广大法官最关心的问题着眼,从最贴心的事情入手,要更大限度地寓教于乐,更大限度地激发法官群体的活力,让他们变法院文化建设的被动为主动。

问题六:法院文化和社会公众的认可程度还有一定的差距

现象:由于社会公众的整体素质、法院文化工作本身的缺位等复杂因素,法院的文化建设同社会公众的认可程度还有一定的差距。这一现象,在偏远地区尤为突出,很多群众甚至一些领导干部连法院本身的组成、职能等都还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至于更高层次的认识更是无从说起。虽然我们可以认为因为历史、物质等条件的限制,导致公众素质的不足,但是这毕竟也从另外一个角度凸现了当前法院文化建设任务的艰巨性。

对策:法院文化本身除了内部的文化特色,更重要的是法院文化的外部特色。所以,除了通过司法活动向社会公众展示法院、法官的精神内涵和文化特质外,我们还要注重用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展示和潜移默化的影响,使各地的法院文化成为当地精神的代表。如可以采取巡回开庭、定期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沟通,邀请市民参观法院文化建设等方式,使社会公众了解法院工作、支持法院审判并最终树立法治理念。

问题七:法官的综合素质离先进文化法院的要求还较远

现象:先进的法院文化建设,必然要求有高素质的法官群体,由于条件限制,部分法院法官的综合素质离先进法院文化的要求还较远。具体表现在:各级尤其是西部法院的法官学历层次还不高,法官断层现象相当严重,部分基层偏远的法院甚至出现只有几名法官的现象;由于待遇偏低,许多大学毕业生不愿到艰苦的法院工作,在职的工作人员通过司法考试,相当一部分选择跳槽做收入较高的律师职业等,导致法院人才的大量流失;在职的部分法官有相当部分是部队转业、特殊时期招工招干进入法院,缺乏法律职业背景;法官续职培训的机会较少,法律专业知识陈旧,其他领域的知识更是少得可怜,凭经验办案的人员大有人在。如此等等,形成法院文化建设的“瓶颈”问题。

对策:法院文化要抓好,法官的整体素质不容忽视,因为法官是法院文化建设的主体。为此,应当千方百计创造条件,制定政策,鼓励法院法官积极提高整体素质。如:加大对中、基层法院的投入,改善法官待遇,畅通进人、出人的渠道,吸引优秀人才进入法院工作;加大培训力度,使法官培训系统化、深入化和制度化;鼓励法官积极参加学历考试和其他领域知识的学习;建立法官的逐级遴选制度,使这一方式成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制度;要以法律事业感召人,用法院的情感吸引人,用法院领导的人格魅力感动人。

问题八:部分法院的科技化、信息化程度较弱

现象:由于相对偏僻的地理位置和相对落后的经济形势,导致了部分法院的科技化、信息化程度较弱。由于信息资源的缺乏,一些法院的相当部分法官还停留在“低头拉车”而不“抬头看路”的落后状态。许多法院没有开通互联网,相当部分的法官不懂电脑的运用,甚至在西部偏远的法院,连电视的收看都还成问题,这在当今信息化的时代,对给拓宽法官的视野、增加法官的知识积累的要求造成了极大的障碍,也与法院文化建设的与时俱进的要求格格不入。

对策: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法官的素质势在必行。各地法院要积极争取资金,加大法院基础设施的投入,大力进行信息化建设。如:开通互联网,实现法院内部的三级联网;积极利用网络、电视、电台、报刊杂志等媒介,拓宽广大法官的视野;建设好法院网等法院的对外网站,将法官的注意力充分吸引到上面来;定期和先进法院进行信息的交流。总之,要在创造条件的前提下,让东西部法院法官充分享受到同样的优势资源,从而提高自身素质,达到法院文化所蕴含的要求。

总之,面对建设全国一流的法院文化的目标,我们相信:只要各地法院法官齐心协力,对症下药,法院文化建设必将大有作为,打造出彰显本地法院精神特质和现代司法理念的法院文化,建设者辛勤的汗水,一定会在中国这片神奇土地上浇灌出法院文化的灿烂之花!

如何加强本单位法治文化建设财政

法治文化,是一个国家或民族对于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以价值观为核心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是以文化为载体,以法律法规为内容,用人性化、艺术化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倡导和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而被大家认可和接受的一种文化,具有宣传、教育、引导、激励和娱乐等多种功能,是思想领域、文化领域、法治领域的重要工作,是法治社会的重要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加强和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在“六五”普法中的主导和引领作用,对于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创新机制,夯实法治文化建设基础。法治文化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具有公益性、群众性、社会化和经常化的特点,必须要在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机制创新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一是强化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真正将法治文化建设列入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六五”普法、平安建设、社会管理创新、文明和谐社区评比和党的建设等整体规划中,同重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要建立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协调,宣传、文化、广电、新闻部门等单位共同参与、各司其职的组织领导体制,形成条块结合、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要完善领导责任机制,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形成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积极抓、其他条口协同抓、各个社区自觉抓、列管单位配合抓的工作机制;

二是落实保障。要将法治文化建设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专款专用。要将法治文化宣传过程自然生成的各种产业化资源充分开发利用起来,采用社会化、市场化运作等方式筹集法治文化活动经费,弥补经费的不足,实现法治文化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更大统一。要充分发挥地区普法讲师团、法制宣传工作者、法制新闻工作者、法律服务志愿者、法律明白人以及法治文艺骨干等人才资源优势,全方位、多角度地加强法治文化宣传,为法治文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保障。要注重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规律、工作推进方式及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等的研究探索,创新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式,不断增强法治文化的影响力和渗透力,为法治文化建设提供理论支持;

三是整合资源。要立足地区实际,充分发挥区域优势,通过借势、借力、借脑、借资,不断动员各部门、发动全地区积极参与和支持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构筑“积极参与、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有序运行”的法治文化工作联动机制。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履行主管职责,充分发挥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职能,克服“小马拉大车”的消极心态,学会“借助外力”、“借船出海”、“借鸡生蛋”,凝聚各单位、各部门和各阶层力量开展法治文化活动,从而实现法治文化工作主体多元化、内容专一化、方式协同化、效益更大化,实现由“主演”到“导演”,由“独唱”到“合唱”的转变。

二、创新品牌,提升法治文化建设活力。近年来,鼓楼区委、区政府立足区情,高位谋划,积极推进工作理念创新,不断拓展普法渠道和载体,社区法律学堂实现了普法工作由零散式、分散式、随意性向阵地化、长效化运作的转变,法治文化广场成为全区法治文化建设的精品工程,在全省率先打造的法制宣传教育中心形成了部门联手、全社会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丁山法治文化生活体验馆植入法治文化媒介设施和法治文化元素,提升了地区法治文化建设水平。要扎实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必须要发挥地区优势,在巩固、深化和创新品牌上下功夫求实效。

一是巩固法治文化宣传广场。要在现有法治文化宣传广场提挡升级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进取,不断寻找新的法治文化构建空间,多角度、深层次立体打造法治文化广场。要充分整合地区资源,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培训基地、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企业员工学法园地、禁毒教育基地、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服务中心的同时,不断拓展新型普法宣传阵地、基地,大力加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展厅、法治文化小区、法治主题公园等场地的规范化建设,广泛宣传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物权法、婚姻法、治安处罚法以及信访条例、妇女儿童保护、低保审批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的法律法规,让居民茶余饭后有法律知识可学,走路散步有法律规定可看,营造“出门有法、抬头见法、知法守法、办事循法”的法治氛围;

二是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中心。要进一步丰富和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中心功能,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组织规划部、法治文化产品联合开发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督查部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协会”等的职能作用,注重依托“法律大讲坛”、“高校学生普法讲师团”、“公共安全律师服务团”、“司法执法工作者普法宣传讲师团”和“法治文艺演出团”等专业团队进行法治文化宣传,让群众在欣赏法治文艺作品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体验法治文化,真正实现法治文化宣传由灌输式向渗透式、单一化向多样化、重过程向重实效的转变;

三是打造法治文化生活馆。要在巩固和深化社区法律学堂品牌优势、平台优势和机制优势的基础上,依托社区办公场所,对社区法律学堂进行提档升级,因地制宜地植入法治文化媒介设施和法治文化元素,精心打造法治文化生活体验馆。要通过设置“法律(援助)咨询室、人民调解室、禁毒工作室、电子阅览室、关爱之家、法制议事园、电影放映厅、电影文化陈列馆、多媒体播放系统、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中心、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中心、多媒体播放系统”等功能室,让居民通过互动性的法治文化生活体验,增强法治观念,培育法治信仰,提升法律素质,引领地区性法治文化建设水平,让法治文化成果惠及民生。

三、创新载体,增强法治文化建设效能。法治文化建设的难点在于概念虚、基础弱、周期长、投入大、见效慢,必须要下细功夫、实功夫、慢功夫,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居民的法治意识,提升地区的法治水平。

一是加强融合。要因地制宜设置一批与城乡环境协调、与生态相融的法治文化设施,将法治文化建设与社会发展相融合,提升法治文化建设的影响度。要紧紧围绕改善民生、维护民权、争取民利,通过“万人问卷、千人督查、百事展评”、“百姓点题、政府破题”等形式,梳理法治建设实事项目,依法整治事关民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让法治文化建设与法治实践相融合,使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要依托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群艺馆、文化馆、文化站等公共文化设施, 通过开发制作台历、挂图、雨伞、折扇、扑克、书签、杯垫、环保袋等各类载体, 运用群众乐于接受的戏曲、故事、春联、年画、短信、书画、动漫等各类艺术形式,将法治文化建设与群众生活相融合,提升法治文化的大众性、娱乐性和广泛性;

二是抓好结合。要将法治文化建设与“法律六进”相结合,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构建“法治、廉政、阳光”的机关法治文化、居民群众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企业单位诚信守法的法治理念,不断提升地区法治化管理水平。要找准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文化建设的结合点,将法治文化建设与法制宣传相结合,通过法制宣传活动,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理念融入到人们的头脑中,体现在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在全社会树立法律信仰,形成崇尚法治的浓烈氛围,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始终与时代发展同行,与社会进步同步。将法治文化建设与社会管理创新相结合,坚持以法治理念引领社会管理创新,以法治精髓主导社会管理创新,用法治精神统帅社会管理创新全局,用法治眼光审视社会管理各种问题,用法治思维谋划社会管理的战略,加快从行政主导的管理模式向法治主导的管理模式转变。要注重克服创新就是突破法律的片面认识,更加注重观念的转变,制度的创新、机制的整合、要素的集成和方法的改进,努力实现社会管理的科学化、系统化、法治化;

三是注重整合。要统筹整合各类有效资源,善于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围绕人们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以案释法、巡回审判、模拟法庭、文艺作品等人们易于接受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治精神。要利用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5”世界环境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点时机开展法治文化广场活动,集中组织专业律师、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现场解答居民的法律问题,努力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要将法治文化建设与推进依法治理、创建法治区(县)和民主法治示范单位等活动进行整合,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水平,大力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如何创建法治文化阵地

一是深入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教育主题宣传活动。

深入推进“法律八进”活动,以宣传“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等为内容,制作了5大系列30块展板,在机关展厅(过道)、文化广场(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新居民较多的村(社区)、企业等人流量集中的区域进行巡回展示。组织并参加全市“依法信访”主题宣传月活动动员会,副市长祝亚伟以“用法治思维推进信访工作”为主题做了重要讲话。

二是深化巩固传统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在全市集中建成一批有特色亮点、群众看得见的法治文化阵地,目前,全市已有法制宣传户外广告牌137个,法治文化公园5个,法治文化广场7个,法制宣传电子显示屏583个。开展法治文化长廊展示展评活动,到6月底,全市共有33个长廊申报立项。平湖、海宁、桐乡等地专门编排法治文艺节目,通过“流动大舞台——法制宣传浙江行”、法治文化演出、送戏下乡等形式,开展多形式“五水共治”法制宣传活动,增强依法治水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同时,积极参加全省及全国的评选活动,整理汇总并向省普法办选送了47件2013年度法制好新闻作品。

三是加强新媒体阵地建设。

完成2014年度嘉兴市领导干部浙江普法手机报征订工作,为全市238名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征订了全年的浙江普法手机报。深化“嘉兴普法”微博群为品牌的法制宣传新媒体建设,目前已有粉丝14669人,发表宣传微博1343条。开通“嘉兴普法”微信平台,提升质量,扩大知名度。积极组织参加省“新华频媒”法制宣传专栏宣传活动,上报普法宣传短片,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群众性和渗透力。

如何加强基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增强做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中央、省委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等若干重大问题做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和部署。努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举措,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的有效途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紧密结合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实现法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的良性发展互动,有利于夯实龙江法治建设的文化支撑,有利于创造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良好的法治环境,有利于创造具有地域特色、体现当代法治建设方向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使公民普遍确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意识,养成崇尚法治权威、依法办事的习惯,使法治文化建设逐步成为全省广大公民的主动意识和自觉行动。因此,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动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全省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组织及其办事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做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这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确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科学规划,整体推进,注重特色,开拓创新,有重点、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法治文化活动,为建设富强、文明、和谐、大美、幸福龙江提供内在动力和精神支撑。主要目标:通过不断拓展法治文化的覆盖面,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逐步建设成与社会主义法律法规体系相适应,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协调,与富强、文明、和谐、大美、幸福龙江建设相呼应,与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相传承,集法律知识普及、观念引导、能力培养“三位一体”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体系。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法治建设中的教育、熏陶、引导作用,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观念。基本原则:坚持把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推进富强、文明、和谐、大美、幸福龙江进程的有机组成部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寓于法治建设各个环节,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植入各种文化表现形式,推动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发展。坚持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深化法治实践,丰富法治文化形式,使公民自觉接受法治的熏陶。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积极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坚持发挥优势,挖掘潜力,努力形成具有地域和行业特色的法治文化建设品牌,提高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吸引力、影响力和渗透力。坚持探索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规律和特点,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理论和实践创新,提升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拓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有效途径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多种形式的法治论坛、法治文化成果展,开展“法治人物”、“法制好新闻”评选,以及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演讲、法制故事宣讲、法制文艺汇演、法制电影巡映、法制书画展览等法治文化活动,扶持和鼓励文化馆、图书馆、艺术团体、电影公司等文化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成果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活动,开展优秀法治文化作品的宣传、展示工作,扩大法治文化的引导力和影响面。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按照主题鲜明、格调高雅、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建设不同类型、不同特色的法治场馆、法治画廊、法治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等。力争在3年之内,使法治文化阵地覆盖每个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居)。依托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群艺馆、文化馆、文化站、农家书屋、社区文化中心等,逐步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发挥其功效。

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产品创作与传播。把法治题材纳入文学艺术创作,舞台艺术表演,电影、电视剧和动画制作,以及报刊、图书、音像电子与网络出版计划,着力打造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深受群众喜爱的法治文化精品力作。引导文化企事业单位开发推广优秀法治影视戏曲作品,组织创作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法制文艺、法制故事、法制漫画等作品,并适时组织作品征集等主题活动。每两年开展一次法治文化作品评奖表彰工作。努力打造技术先进、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传播平台,运用优秀文艺作品和优质文化服务感染人、熏陶人、影响人,促进公民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情感认同和心理认同。

强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理论研究。积极拓展法治文化建设研讨交流新途径,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理论研究,把握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丰富内涵和内在规律,优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传播艺术,力求把社会主义法治的内涵要求具体化、形象化、生动化,打牢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坚实的理论基础。

四、强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宣传、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和全体公民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市(地)、县(市、区)以及各系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协调机制,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强化考核措施,充分调动各有关单位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的积极性。

整合资源,加强队伍建设。依托各级各类艺术表演团体、群艺馆,建立法治文化的作品创作、文艺演出专(兼)职队伍。以有文艺文学创作、书画爱好专长的公民为骨干,建立基层业余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演出队伍,扶持民间艺人参与和开展适合基层的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鼓励群众自我组织、自编自演、自娱自乐,活跃基层法治文化活动。

强化保障,确保工作推进。健全法治文化建设的目标管理、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鼓励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加快发展。建立以政府支持、企事业单位自筹、社会各方面赞助的经费保障机制,结合城乡环境改造、市政建设、新农村建设、基层文化建设,加大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基础设施的投入。培育和树立法治文化建设的先进典型,组织法治文化建设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以点带面、循序渐进,积极推动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开展。

,分析我国应该怎样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是要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弘扬法治文化,重在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法治建设的重要指针,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核心内容。要通过普法活动,教育引导全社会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内容,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更具权威价值的取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法治建设的实践,在全体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特别是在立法、执法、司法等部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方向,把推进法治建设的过程作为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过程。

  二是要强化普法宣传教育,着力培养公民的法治精神。法治文化的形成以公民具有一定程度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质为前提,法制宣传教育应以切实提升公民的法治理念为中心目标,将法治"口号"内化为公民自愿自觉的行动,培养公民对法律发自内心的尊敬,形成法治文化和法律观念的现代化。普法的功能和目的不仅仅是法律知识的传播,而是法治理念的渗透和法治文化的深入,更重要的是在于法律信仰的建立。强化普法宣传教育,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要坚持做到三个结合: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有机结合。加强机关法治文化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前提,要以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为普法教育的龙头,着力建设以"法治、民本、廉政、阳光"为核心的机关法治文化。法治文化与校园文化有机结合。深化校园普法,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法治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和战略任务,要深入开展法治文化进校园活动,创新校园普法载体,增强校园普法效果。法治文化与企业文化有机结合。市场经济要求企业依法诚信经营,企业文化需要融入法治文化,法治文化与企业文化有机结合,实现普法效果一企业效益同步增长,法治理念与法人理念同步增强,从而提升企业诚信守法的形象。

三是推进公正司法、依法行政,着力构建以公平正义为核心的法治价值体系。提高公民的法治素质,促进全社会知法、守法、用法、尊法,依靠法制宣传教育可以实现。但是以公平正义为核心的法治价值文化观的真正形成,从根本上讲要通过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度,而逐步培育形成。"一次不公正的判决比多次不公正的举动祸害尤烈,因为后者不过是弄脏了水流,前者却破坏了水源。"法律只有在实施中满足了人们的安全、正义和秩序的需要,使损害得到救济,利益分配的扭曲得以矫正,其威信才能树立,其权威性、公正性和神圣性的价值才得以彰显。司法公正起到了公平正义法治价值体系形成的巨大潜在作用。法治文化的建立不但要以良法存在为前提,更要以良法的公正实施为目的、为保证、为重点。虽然说整个法律的实施,是包括着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执法司法和公民群众的普遍守法两个基本的方面,但前者即掌握并行使公共权力的执法和司法者却始终处在决定和影响法律实施的主导方面。因此,作为一个必须满足法治要求的和谐社会,就必须要实现执法和司法的公正。因为只有执法和司法公正,才能维护社会公正,而这显然是整个法治文明的基础。所以,培育法治文化的实践中,必须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和抓紧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以公平正义为核心的法治价值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四是加强法治理论研究和法治文艺创作,着力营造全社会普遍关注法治文化的良好氛围。理论是实践的指导。要把握法治建设的新特点和新规律,加强法治文化理论研究和解决现实问题的应用对策研究。注重在法治实践中丰富和发展法治文化理论,更好地指导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在法治文化的研究培育过程中,要注重继承吸收传统的法治元素,并大胆借鉴和移植"外来"的先进法治文化,同时使之民族化、"本土化"。加强法治文化的培育,要鼓励引导支持法治文艺创作,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丰富的法治文化产品。重视发挥执法机关和专业文化团体、业余文艺团体、各级文化馆站的作用,贴近法治实践,贴近群众文化生活,积极开展法制题材文学艺术作品创作,让法治文化融入主流文化之中,以丰富生动的法治文化作品吸引人、感染人、说服人,不断提升公民的法治文化修养,从而形成全社会普遍关注法治文化的良好氛围。

猜你喜欢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

推荐标签

复制成功
微信号: 373946054
添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我知道了
添加微信
微信号: 373946054
添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一键复制加过了
微信号:373946054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