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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2-09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9年发行的10.4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10月21日进入转股期,至2022年6月6日触发了《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行使“创维转债”有条件赎回权,公司提前赎回剩余未转股的“创维转债”,“创维转债”于2022年7月7日摘牌。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施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茵 会计机构负责人:云春雨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施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茵 会计机构负责人:云春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2-095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创维数字”)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各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驰先生主持,公司8名董事全部参与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施驰、林劲、刘棠枝、应一鸣、张知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调整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鉴于可转债募集资金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和深圳创维汽车智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创维数字”),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后,以惠州创维数字的名义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该等专用账户仅用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公司其他原募集资金账户的全部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后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7013,简称:创维转债)自2019年10月2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从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6月28日止,共有9,731,158张创维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86,960,20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063,255,866元变更为1,150,216,072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拟变更为由公司总经理担任。
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按照如下方案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具体经办人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修改如下:
■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公司控股股东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张恩利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增补董事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计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之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部分议题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在深圳市南山区创维大厦A座13楼新闻中心召开2022年之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召开2022年之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2-099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由于2022年度外汇波动较大且公司海外业务增长,在原审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预计远期外汇交易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亿元)的基础上增加3.5亿等值人民币远期外汇交易金额。
因此,2022年度公司及境外控股子公司拟以合格的境内外商业银行作为交易对手方进行远期外汇交易额度不超过13.5亿元。本次交易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现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目的
公司外币应收账款余额和外币应付账款抵销后,具有一定的外汇风险敞口,公司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利润的影响,使公司及海外控股子公司有效降低及控制财务外汇风险,公司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是通过在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汇兑保值,锁定汇兑成本,降低经营风险、规避外汇汇兑损失。公司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二、拟投入资金、业务期间和交易品种
1、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同时,基于业务实际发生为基础,在商业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等。
2、由于2022年度外汇波动较大且公司海外业务增长,在董事会原审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预计远期外汇交易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亿元)的基础上,本次增加3.5亿等值人民币远期外汇交易金额。
因此,2022年度内(即: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境外控股子公司拟以合格的境内外商业银行作为交易对手方进行远期外汇交易额度不超过13.5亿元。
3、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所有远期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但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进出口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四、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应对
1、公司于2016年12月7日制订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和职责范围、内部操作流程、后续管理、信息隔离措施、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根据该制度,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2、公司财务部作为外汇远期交易业务的日常主管机构,设置了相应的专业岗位,由财务总监牵头负责该业务,按照《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业务操作,使得制度能够有效执行。参与远期外汇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远期外汇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衍生品业务的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3、严格控制外汇远期交易的资金规模,外汇远期交易必须基于经营部门制订的外币收款及付款计划,严格按照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严格禁止任何金额的单向、存在风险敞口的远期外汇交易行为。
4、公司拟进行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行为是以防范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公司董事会提出具体的风险控制要求,且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五、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业务以公允价值进行确认、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利用合理的金融工具锁定交易成本,有利于降低经营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并且公司内部建立了相应的内控及监督机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综合考虑国内外经济发展状况和金融趋势、汇率波动预期以及公司的业务规模,同意本议案。
八、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2-100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一、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维数字”)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增强深圳创维数字经营能力,提高深圳创维数字的市场竞争力,现拟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102,703.41万元对深圳创维数字增资,增资完成后,深圳创维数字的注册资本金将由人民币10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02,703.41万元。
(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1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向社会公开发售1,0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713,6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1,286,400元。该项资金已于2019年4月19日存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贝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082号)。
根据《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在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2019年4月至2022年10月期间可转债募集资金102,703.41万元是以借款方式借给深圳创维数字用于项目建设,现拟将102,703.41万元转为本次对深圳创维数字的增资款项。
(三)本次向深圳创维数字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子公司的投资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4楼(仅作办公)
3、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开发、研究、经营数字视频广播系统系列产品(含卫星数字电视接收设备);研发、销售多媒体信息系统系列产品及服务;软件研发、销售及服务;集成电路研发、销售及服务;电信终端设备、通讯终端设备接入设备及传输系统的研发和销售;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的研发、销售;汽车电子类产品的研发和销售;汽车电子产品的生产(由分支机构生产);智能系统技术的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数码、视听产品的设计、销售;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智能应急广播设备及系统、教育设备及系统、无线电发射与接收设备、天线、射频及微波器件、钢结构、通信铁塔、电力铁塔的技术开发、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电子产品、电器产品的安装、维修、保养及技术支持、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文化活动策划;生活用品和日用品的销售;经营货物进出口;物业租赁;物业管理。玩具、灯具、礼品、文化用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的设计、研发与销售。液晶监视器、大屏幕液晶拼接系统、监控产品及网络安防系统、音视频图像存储及管理系统、数字标牌及广告信息发布系统、室内外LED显示系统、智能会议屏、投影、电子白板、智能安防、智慧教育、智慧城市、智慧办公系统及终端、智能音箱、智能门及智能锁、摄像头、门磁、烟感、智能开关插座及网络产品的研发、销售及技术服务。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5G通信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生产经营数字视频广播系统系列产品(含卫星数字电视接收设备);生产多媒体信息系统系列产品及服务;软件生产;电信终端设备、通讯终端设备接入设备及传输系统的生产;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的生产;电子、数码、视听产品的生产;智能应急广播设备及系统、教育设备及系统、无线电发射与接收设备、天线、射频及微波器件、钢结构、通信铁塔、电力铁塔的生产、工程承包;机动车停放服务;生产液晶监视器、大屏幕液晶拼接系统、监控产品及网络安防系统、音视频图像存储及管理系统、数字标牌及广告信息发布系统、室内外LED显示系统、智能会议屏、投影、电子白板、智能安防、智慧教育、智慧城市、智慧办公系统及终端、智能音箱、智能门及智能锁、摄像头、门磁、烟感、智能开关插座及网络产品。
5、股权结构:深圳创维数字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6、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资产总额961,212.05万元、负债总额614,461.36万元、净资产346,750.69万元、营业收入731,737.19万元、净利润40,566.45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013,939.57万元、负债总额599,016.30万元、净资产414,923.27万元、营业收入498,491.21万元、净利润68,172.58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要求,公司已在本次增资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将专门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深圳创维数字的增资有利于降低其负债率,增强深圳创维数字的经营实力和运营能力,提高深圳创维数字的市场竞争力,为深圳创维数字的后续研发生产经营等提供充分的资金保障。
本次增资来源于公司可转债的募集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2-101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1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向社会公开发售1,0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713,6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1,286,400元。该项资金已于2019年4月19日存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贝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082号)。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在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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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方案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
1、项目基本情况及建设内容
机顶盒与接入终端系列产品智能化升级扩建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实施,将对石岩工厂进行升级扩建,通过精益线M型升级改造、 *** T升级AOI设备、 *** T新增自动烧录设备、 *** T新增激光标签设备、线体改造升级(新增自动机插、自动测试设备)、新增BOB光终端产线、新增WIFI模块生产线、改造半自动物流仓库和AGV搬运,实现智能化升级,扩大公司产能,提高产品品质,提高效率,降低人力成本,从而增加公司的利润增长点,实现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汽车智能驾驶辅助系统升级扩建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汽车智能有限公司实施,主要有两方面内容:一方面,将通过改造生产场地,购置先进的软硬件,对智能中控系统、智能导航系统、智能后视镜三类产品进行产能扩建,满足市场对智能辅助驾驶产品需求,同时,促使业务由“家庭客厅”向“移动客厅”快速延伸;另一方面,将对图像增强技术(AR)、3D实景导航技术、传感器技术等进行研究开发,助推智能驾驶辅助系统产品升级,为公司未来在汽车智能驾驶辅助系统领域参与市场竞争提供必要的核心技术基础。
2、项目建设投资估算及建设周期
机顶盒与接入终端系列产品智能化升级扩建项目和汽车智能驾驶辅助系统升级扩建项目预计完工交付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1。
■
1.2021年8月2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将"机顶盒与接入终端系列产品智能化升级扩建项目"及"汽车智能驾驶辅助系统升级扩建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到2023年12月31日。
3、调整的原因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方案于2017年编制,近几年科技快速进步及市场环境变化,公司产业基地等工程建设增加、设备采购项目及成本结构发生变化、新增产业及产品需求升级、产品功能及类别等不断更迭,市场竞争环境也发生变化。为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及适配公司实际的经营需求,原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项目名称、项目地点、实施主体,和项目投资结构等进行了适应性调整。
本次调整的可转债募集资金募投项目仍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调整后的“智能终端(含智能盒子、连接设备、XR终端)及车载智能显示系统建设项目”将继续承载原有项目,结合全球范围千兆宽带发展及下一代空间计算、交互产业(VR/AR/MR),增加了网络通信的宽带连接及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混合现实的XR业务,建设的惠州创维数字产业园承接了公司研产销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同时也可以解决公司制造基地长期租赁场地、发展空间受限,产能不足等发展瓶颈问题,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保证优质项目的施工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充分发挥公司对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调整募投项目的具体计划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变更:
“机顶盒与接入终端系列产品智能化升级扩建项目”与“汽车智能驾驶辅助系统升级扩建项目”合并后,名称变更为“智能终端(含智能盒子、连接设备、XR终端)及车载智能显示系统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变更:
公司惠州创维数字产业园一期项目建设后将公司部分制造中心及部分研发中心搬迁至惠州创维数字产业园,因此将投资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石岩塘头创维科技工业园区变更至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创维数字产业园。
(3)变更实施主体
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实施主体从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汽车智能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惠州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变更后的实施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实施主体:惠州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3MA56A7U57U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知
成立日期:2021年4月20日
住所: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南华路80号
经营范围:从事数字视频广播系统系列产品、多媒体信息系统系列产品、教育设备及系统、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电信终端设备、通信设备、接入设备及传输系统、电子产品、数码产品、汽车电子设备及仪器仪表、安防设备、智能家庭消费设备、移动终端设备、液晶监视器、液晶显示器件、智能家庭网关、智能家居电器、集成电路、配电开关控制设备、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支持、技术服务,软件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智能系统技术研发,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
股权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惠州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建设内容及产能
在原项目基础上增加投资项目及产线,主要用于投资建设惠州创维数字产业园一期,项目将新建数字厂房及相关智慧园区、IT配套设施,购置先进的智能终端产品组装生产线、 *** T生产线及信息系统等,扩大公司数字智能机顶盒、网络通信连接设备及VR/AR/MR产品的生产能力。一方面满足公司业务长期持续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利于提高公司智能终端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巩固及扩大公司的市场领先地位;另一方面,通过提高自主生产水平,降低外协产量比例,提升公司智能终端系列产品的盈利能力。汽车车载显示系统方面将在产业园新建汽车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购置先进的汽车电子产品组装生产线、 *** T生产线等,满足车规级可靠性、稳定性、安全性等生产及品质要求,扩大公司车载人机交互显示总成系统和车载智能显示仪表系统的生产能力,保证客户订单的及时供应,充分满足智能汽车市场对上述产品的市场需求,推动公司快速拓展车载显示市场份额,增强公司在汽车电子领域的竞争地位。
3、项目建设投资估算及建设周期
调整后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86,855.60万元(增加65,474.3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15,906.0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909.00万元。本项目建设期约为5年,预计第3年(即:2025年3月31日)部分达到可使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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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用地已使用自有资金购买。
4、调整后项目效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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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调整后的募投项目在仲恺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备案,环评手续正在准备过程中,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项目备案(或变更)、审批等手续。项目投产后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及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进一步合理布置流程,提高装备运行水平,优化产能配置,加快相关新工艺、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发力度,增强国内及全球范围的销售营销力量,通过采购、生产、营销资源集聚与一体化管理,提高成本控制等经营能力。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结合内外部环境变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审议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关于调整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调整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调整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需要。本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2-103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之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之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之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2年之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2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之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16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2年11月16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3楼新闻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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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2年10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提案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所有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深圳证券代码卡、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也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7日-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6楼证券部
4、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6楼
联系人:张知、梁晶
联系电话:0755-26010680
传真:0755-26010028
邮编:518057
(2)本次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与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10”,投票简称为“创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之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1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股东授权委托书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之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之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等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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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在议案相应的栏内打"√"。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小写):__________股,(大写):_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有效期:股东大会当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联系方式: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2-096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创维数字”)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各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文波先生主持,公司3名监事全部参与表决,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 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新增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额度的预计。该等关联交易涉及金额,按市场原则作价,且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关联监事黄文波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改善子公司的资金结构,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2-098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创维数字”,含控股子公司,下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及在2022年8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
现因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基于与深圳创维无线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无线”)、创维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电器”)、南京创维平面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创维平面)、广州创维精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创维精勤”)等公司存在新增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次新增的日常及关联租赁的关联交易总额度预计不超过2,920.00万元,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施驰、林劲、刘棠枝、应一鸣、张知回避表决,其余3名董事均参与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合计新增关联交易预计不超过2,92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0.6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预计新增关联交易类别和增加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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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深圳创维无线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赫旋;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移动电话机、数码产品、网络通讯终端的研发;销售自产产品、无线通讯终端、计算机软硬件研发、批发、进出口及其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设计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医用口罩、普通口罩、红外额温枪、医用防护品、工业防护用品的销售。许可经营项目:移动电话机、数码产品、网络通讯终端的生产(生产由分公司经营)。;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008号创维大厦A座3A01室;截至2022年6月30日,总资产:人民币11,523.82万元;净资产:人民币7,236.26万元;2022年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4,516.15万元;净利润:人民币-421.96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深圳创维无线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创维电视控股有限公司旗下的企业。
2、创维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吴启楠;注册资本:人民币19,350万;主营业务:家用电器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自产产品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及物业管理;公司住所: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创维电器(南京)工业园;截至2022年6月30日,总资产:人民币273,601.97万元;净资产:人民币69,638.00万元;2022年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141,156.79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1,538.70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创维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创维电视控股有限公司旗下的企业。
3、南京创维平面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夏东强;注册资本:人民币79,376.276万元;主营业务: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生产彩色电视机、新型显示器件、网络媒体终端类产品、接入网通信系统设备、电子元器件及组件;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培训等相关配套服务;运输业务的仓储设施建设及自建设施的经营;自有物业租赁、场地租赁及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公司住所:南京市溧水区滨淮大道88号;截至2022年6月30日,总资产:人民币206,891.74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24,865.77万元;2022年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76,084.39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420.08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南京创维平面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旗下的企业。
4、广州创维精勤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黎杰伟;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主营业务: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视机制造;家用电器制造;金属结构制造;影视录放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家用电器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纸制品制造;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公司住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1号406房之907;广州创维精勤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成立,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是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2)关联关系
广州创维精勤科技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旗下的企业。
5、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均为公司最终控股股东创维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企业,创维集团有限公司(00751.HK)为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根据其披露的财报数据,2021年其营业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09.28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9.65亿元,截至2021年末总资产为人民币608.8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80.45亿元,创维集团财务状况良好。以上关联方公司均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能按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创维无线技术有限公司、创维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创维平面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创维精勤科技有限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公司创维无线、创维电器、南京创维平面、广州创维精勤因自身需求向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VR一体机、液晶模组、安全智控、光学器件、汽车智能。
2、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采购和销售日常原材料或产品、提供劳务等,定价政策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交易的付款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3、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或服务发生时具体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以上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此项关联交易在一定时期内仍将存在。
2、以上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3、以上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以上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4、以上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强履约能力。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阅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材料,认为:
1、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了对相关议案的表决,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关联交易以购买方招标采购或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该关联交易事项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创维数字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2-102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由公司控股股东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及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张恩利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
简历
张恩利先生,197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深圳市高层次后备级人才。2005年于空军工程大学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加盟创维数字,担任公司总经理,创维数字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主任,创维数字深圳市重点企业研究院院长,深圳数字电视接收系统节能技术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历任公司研发中心硬件开发部工程师、开发经理、组队经理及硬件开发部总监,国内广电网络运营商产品线副总经理,公司研发中心副总经理及供应链管理中心总经理。作为项目负责人及核心项目人员主持和参与多项国家、省、市科研及技术攻关项目,参与国家核高基重大专项2012年立项项目基于国产软硬件的数字电视终端解决方案及样机研制项目,负责的“基于云计算及多网络接入技术的超高清数字电视终端产品”项目获得2018年度广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负责的“基于国产SOC单芯片的智能超高清数字电视终端”项目获得2019年度深圳市科技进步二等奖,还先后获得2010年度深圳市科技进步奖、2011年度深圳市专利奖。在数字电视、超高清视频、物料标准化及归一化等智能硬件、产品开发及项目运营管理方面,以及在研发与供应链结合的大供应链体系规划、建设及运营方面有丰富的经验。
截至披露日,张恩利先生持有公司25,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恩利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之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 ***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 *** 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 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之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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